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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
时间:2021-07-21    点击数:

一、研究生党员发展:

1.我想申请入党,应该如何做?

(1)申请入党的同学要求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而且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满足条件的同学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妥善管理。

2.我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了,接下来的程序是如何?

(1)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书记需要认真审查入党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年龄、国籍、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待入党态度等;

(2)党支部在一个月内应及时派人谈话,谈话人可以是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3.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后,多久才能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相关程序?

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表现十分优秀的同学可以通过申请备案的方式,提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为积极分子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党支部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3)支委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5)党总支审议,党委备案通过后,党支部应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正式党员担任,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我已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了,接下来的程序是如何?

(1)党支部需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集中培训;

(2)党支部需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3)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般是每季度汇报一次;

(4)党支部应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需要每半年考察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表现。

5.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多久才能发展为党员?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且党校培训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党支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支委会将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

(3)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备案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4)备案通过后,党支部应为每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党支部指定。

6.我已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接下来的程序是如何?

(1)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需要进行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然后通过公示、支委会审查、上级党委预审、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派人谈话、上级党委审批、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等过程,编入党支部,最后进行入党宣誓。

(2)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即为入党时间。

7.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如何才能按期转正?

(1)在预备期即将满1年时,预备党员需要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需要在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审查后,并且在收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2)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8.我是一名研究生新生,我在原学校已经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能在武汉大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1)在原单位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需要向现所在党支部提交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如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

(2)当党支部确认其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后,需要通过支委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是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3)党总支审议,党委备案通过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培养联系人进行继续培养考察。

9.我是一名新生党员,我的党组织关系应该如何办理?

(1)新生党员在入学后,需要通过所在党支部填写党员转入登记表,同时所在党支部需要派人查阅其党员档案是否齐全后,方可完成转入程序;

(2)省内转入的党员,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线上转入;

(3)省外转入的党员,通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完成线下转入。

10.我今年毕业,我的党组织关系如何转移到我工作的单位?

(1)如果是基本学制内毕业的党员,学院会在每年6月份集中办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

(2)如果是延毕党员,在确定所往基层党组织后,通过党支部递交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从而完成党组织关系转移。

二、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移:

1.团组织关系转移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团组织关系转移分为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与退出。各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新生团员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提交转出申请,经原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学院团委于入学后1个月内组织团支书进行团员档案审查,审查无误后将同意该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我院。

【毕业生团员将团组织关系转移至新单位】

团员本人需明确新单位或所在辖区团支部名称,然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提交转出申请,同时联系团支书进行审批(其中团支书需联系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只需等待转入团组织单位审批同意即可。

【退出团组织】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三、毕业研究生就业及毕业工作

1.毕业年级的毕业手续包括哪些?

(1)9-10月 毕业生生源信息自审

(2)10月 就业推荐表办理

(3)10月-次年5月 毕业派遣信息登记

(4)3月-6月 就业违约手续办理

(5)5月 毕业方案核对

(6)6月 毕业登记表填写

(7)6月 离校手续办理

2.如何办理生源信息自审?

(1)登录武大信息门户。点击网站右面的“就业中心”,进入个人中心后进行“生源信息自审”。

(2)选择生源所在地。生源所在地的界定请见《武汉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南》第07页。格式为:省(自治区)+地级市(县)或者直辖市+区(县);请毕业生准确填写生源所在地(户口已迁入学校的同学,生源所在地为目前家庭户口所在地,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同学,生源所在地为目前本人户口簿上地址)。

(3)审核个人信息。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制、考生号、专业名称、入学方式、定向委培单位均以教务部学籍信息为准,毕业生不得随意改动,如有错误请及时报告院系(发至whuemsjy2021@163.com)。

(4)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就业推荐表及网签才可正常操作。

3.定向、委培毕业生如何办理生源信息自审?

定向、委培的学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除外),在填写生源信息同时须填写毕业去向信息,单位名称以入学时签订的定向委培协议上单位公章为准,不得擅自填写其他单位。档案信息也一并填写到定向委培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4.如何办理就业推荐表?

(1)毕业生在就业系统中填写就业推荐表,学院统一审核;

(2)毕业生导出打印纸质就业推荐表(一式两份,封面单面打印,其余双面打印)找导师签字并附上成绩单,学院统一盖章后发放给毕业生。


5.出国出境同学的就业方案确认流程是什么?

(1)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点击“应用中心”,打开“就业中心”;

(2)点击“就业方案确认”,填写信息;

(3)就业类别选择“出国出境”;

(4)毕业去向信息:

①出国(境)类型:工作/读硕/读博/公派出国留学(自费留学一般选读硕/读博);

②国家/地区:选填出国国家或出境地区;

③单位/学校名称:请大家统一填写境外学校或单位的官方中译名;

④毕业去向:回原籍;

⑤奖学金类型: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5)报到证、档案信息:

①报到证签发类别:回生源地报到

②档案接收单位:原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需提前与留学服务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③户口是否已迁入武大:入学时统一办理过户口自愿迁入手续,户口已迁入的同学毕业后需将户口迁出,一般迁回生源地,户口未迁入的同学直接填否即可。

(6)最后上传电子版附件,在附件上传处上传出国出境的升学或就业电子版offer。

6.就业系统三方协议签订流程是什么?

(1)学生登录信息门户,选择“就业中心” 进入武汉大学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点击“在线签约” 可以查看单位发来的邀约。学生可以查看到多个用人单位发来的邀约,但只能选择接受某一家用人单位的邀约。

(2)学生查阅邀约条款后,可以选择“接受” 或“拒绝” 邀约。接受邀约请慎重,一旦应约即刻生成协议文本。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用人单位应出具同意解约的官方证明。

如用人单位不解决户档,学生可选择报到证签发类别为“回生源地报到” 系统会联动原籍档案主管部门信息。

(3)纸质就业协议书的签章手续: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可在系统内导出打印纸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乙方签章处签字后,由用人单位和学院分别完成盖章,一式四份,分别交给用人单位、学院、学校就业中心、毕业生各留存一份。

7.其他就业类型毕业去向登记流程是什么?

其他就业类型

①合同就业

②灵活就业

③自由职业

④自主创业

就业类别

合同就业

灵活就业

自由职业

自主创业

毕业去向

派遣或回原籍

回原籍

回原籍

回原籍

报到证签发类别

派遣:到就业地报道或托管地报道

回原籍:到生源地报道

回生源地报到

户口是否迁入武大

入学时统一办理过户口自愿迁入手续,户口已迁入的同学毕业后需将户口迁出,一般迁回生源地,户口未迁入的同学直接填否即可。

上传证明材料

合同首页及盖章页

用人单位证明

自由职登记表

创业单位资质证明

8.未落实去向类型的毕业去向登记流程是什么?

尚未确定毕业去向的同学:未确定去向的学生须按照就业信息系统的待就业类别填写毕业去向,不影响后期网签或其他去向登记。

尚未确定去向

考博

出国offer未确定或GAP一年出国

打算就业尚未落实单位

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签约

准备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录考试

就业类别

拟升学(等考博成功后修改为升学)

拟出国出境

求职中

签约中

拟参加公招考试

毕业去向

回原籍

报到证签发类别

回生源地报到,其他报到证信息或档案信息会自动从数据库调取,无需个人填写,如未自动调取信息,请同学们自行在网上查询当地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找到相关信息;有些同学的档案信息中档案接收人一栏为空,可填写档案室。

户口是否迁入武大

入学时统一办理过户口自愿迁入手续,户口已经迁入的同学毕业后需将户口迁出,一般迁回生源地,户口未迁入的同学直接填否即可。

9.如何填写毕业生报到证、户口、档案?

(1)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抬头怎么写?

①如果是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报到证》抬头一般是用人单位名称;

②如果是去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就业,用人单位不要求《报到证》的前提下,《报到证》抬头一般是档案存放单位的名称,例如原籍所在地人事管理部门或者就业地第三方人事管理机构。

(2)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抬头怎么写?

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派遣至原籍所在地人事管理部门,如,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某县人才服务局等。各省市要求略有不同。

(3)境内升学的毕业生《报到证》怎么开?

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在下一次学历完结时,由所在学校开具《报到证》。

(4)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报到证》怎么开?

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原则上派遣至原籍所在地人事管理部门,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需提前与该中心联系并办理档案存放手续)。留学归国后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机关(如:北京市教委、天津市教委、河北省人社厅等)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相应学历的《报到证》。

(5)升学的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档案接收单位应该是考取高校的具体学院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各高校调档函要求为准。

(6)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档案接收单位可以是原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人社局、教育局等)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需提前与留学服务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但报到证仍需开回生源地。

(7)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档案接收单位可以是原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需提前与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8)就业的毕业生怎么迁户口?

有以下几类选择(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①就业单位接收户口的,可以迁至就业单位集体户(需就业报到证);

②就业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可以迁回原籍或托管到就业单位所在省市人才中心;

③武汉落户新政策可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

(9)升学的毕业生怎么迁户口?

①如果户口已迁入学校,可以选择迁往升学学校或回原籍。

②如果户口没有迁入学校,可留在原籍,或迁往升学学校(迁出手续需回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10)暂未就业、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怎么迁户口

迁回原籍(包含去往港澳台高校和自费出国留学的),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科。

10.如何办理违约?

(1)以下三种情况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可向学院提交违约申请:

①与企业签约后,拟聘到国家党政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的;

②原签约单位提出违约的;

③新的毕业去向为升学的。

(2)违约办理流程:

①需违约的毕业生在信息门户—就业中心—个人中心中提交去向变更申请,填写个人违约原因、原签约单位及新拟签约单位名称等信息,导出打印《毕业去向变更申请表》,并提交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公函(解约函)、原三方协议书(一式四联)和新拟签约单位的接收函,以上材料均提交纸质版,一起交给专业辅导员 审核;

②学院就业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是否通过;

③学院审核通过后(就业系统可查看审核状态),辅导员联系毕业生到学院B156办公室领取审核材料,毕业生自行交至学校就业中心207办公室;④学校就业中心对违约申请进行复审;

⑤复审通过的毕业生可与新单位签订新的三方协议。

11.如何核对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1)就业类别:①升学仅指国内升学;②出国(境)升学、就业均按出国(出境)填报;③升学不签发报到证;④博士后如果不网签按照劳动合同就业登记

(2)报到证:与单位确认 ①报到证签往单位;②报到证签往单位所在地

(3)户档信息:严格按照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填报。回原籍的档案接收信息一般以系统为准,信息不全的可查询后补全。

12.如何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1)资助中心

办理了校园地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要完成还款协议签署;

(2)后勤保障

此环节需要提前阅读后勤保障部《关于2020届毕业生返校办理水电服务事项的安排》,根据《安排》办理相关手续后,在离校系统中手动点击“确认办理”按钮完成此环节办理。可通过链接http://nic.whu.edu.cn/graduate或手机端智慧珞珈首页进入《毕业生专题》,在通知公告栏目查看该《安排》内容。

(3)财务部

此环节需要完成:①住宿费交清;②学杂费交清两项业务,其中“学杂费交清”中包括学费、代收费、借款未还清等费用。财务缴费数据根据财务定时推送过来的欠费信息进行判断是否完成;

(4)图书馆:

①进入《毕业生专题》http://nic.whu.edu.cn/graduate通知公告栏目阅读图书馆相关通知。②此环节需完成:图书归还、论文提交二项业务;图书归还及纸质论文提交就近到各校区图书馆,外地毕业生可邮寄;务必先在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本年度毕业生欠费均豁免;毕业生返校图书馆现场服务时间为:8:30-17:30;

(5)研究生

此环节需要完成:学位论文提交;该环节通过研究生院定时推送过来的数据信息进行判断是否完成;

(6)二级学院

此环节需要完成:户口迁移、组织关系转移、报到证三项业务,系统会通过学校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将不需要办理这三项业务的毕业生该环节设置自动完成,需要办理的学生请联系各学院辅导员办理之后,辅导员在离校系统中审核通过。

(7)证书发放

必须在上面六项离校环节都办理完成了之后才可以进行证书发放操作;证书发放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学院论文提交三项;毕业生联系各学院教学秘书完成此环节的办理,完成之后由教学秘书在离校系统中审核通过。

完成线上离校流程:

(1)在浏览器输入student.whu.edu.cn/lxxs访问学生离校,或者通过武汉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进入信息门户,点击左侧“可用应用”展开,选择“研究生”,之后点击“学生离校”,进入PC端离校系统。

(2)图书馆环节离校办理,在PC端离校系统界面,下拉到“图书馆”环节处,点击“确认办理”按钮进行图书馆环节离校办理,(注:图书馆环节需要毕业生自己手动办理。)

(3)后勤保障环节离校办理,点击链接http://nic.whu.edu.cn/graduate进入《毕业生专题》,在通知公告栏目下查看后勤保障部相关办理通知。按照后勤保障部通知内容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在PC端离校系统界面,下拉到“后勤保障”环节处,点击“确认办理”按钮完成后勤保障环节离校办理。(注:后勤保障环节需要毕业生自己手动办理。)

四、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

1.研究生人事档案包含哪些内容?

包括高中学籍档案(包括入团志愿书)、高考档案、本科档案、硕士研究生档案(博士新生必须有)、如是中共党员必须有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档案,如有参加工作必须有离职证明和工作档案。

2.档案是否要转至学校?

全日制非定向学生档案必须转至学校,政审合格后才能录取,如档案不完整或有其他问题将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档案接收单位地址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接收档案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B145,联系人:王江海老师,联系方式:027-68752622。


4.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存放地址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人事档案存放地址为: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113(武汉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人事档案室),联系人:杨光老师,联系方式:027-68756175。


5.在校期间档案能否转出?

在读期间档案不能转出,档案转出只有毕业或者结业以及退学可以转出学校。


6.在校期间如报考单位需要来校政审如何办理查档手续?

报考单位需要提前至少两天联系学校预约查档时间(每周一上午档案室开会不对外办公),查档地址为本科生院大楼南楼11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需要带工作证以及介绍信现场登记查档。


7.毕业后档案如何处理?

毕业后档案按照报到证单位地址发送(地址为就业系统内填写信息,如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将发往人事代理单位)。


8.毕业未确定单位档案能否保留学校?

原则上档案只能缓寄,毕业后学校不再保留校友人事档案,档案将发往毕业生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

五、研究生日常事务工作

1.我校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由什么单位进行具体管理?

学校设立了大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挂靠在校医院。大学生参加医保的具体工作由此办公室负责。医保办设在校医院四楼,电话:027-68761070。

2.学生参加医保的参保费是多少、如何缴纳?

新生入学时依据当年社保部门确定的大学生医保缴纳标准、补充医疗保险协议缴费标准,(目前的标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0元/年/人;补充医疗保险30元/年/人,共计50元/年/人),结合学生学制由学校财务部一次性统一代收。


3.大学生参保的时间、保险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大学生参保时间:新学年开学后至10月31日,由学校批量办理。在此时间外,社保局不再受理学生参保申请。

学生参加医保后,保险期限为参保当年9月1日(新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8月31日。

延期毕业(包括因病等休学)、外校转入的学生、推荐免试的硕士、博士生需如期续保、参保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自理。

因毕业、转学、退学和出国(境)等原因注销学籍,次日停止其医保待遇。


4.参加医保后,大学生门诊怎么就医?

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合理使用有限的医疗经费,学校要求:学生患病后首先到校医院就诊,因病情需要到校外医院就诊时,由校医院医生办理转诊手续。门诊转诊定点医院有: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等三家综合医院,以及武汉市其他医院最好的专科,如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市三医院的烧伤科、市一医院的皮肤科、市疾控中心的结核病区。


5.参加医保后,大学生如何办理住院?

学生患病后及时到校医院就诊,校医院医生根据病情收校内医院住院或转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请注意:1.住院定点医院仅限武汉市。2.一定要用本人身份证登记住院(身份证号即本人医保号),出院时按大学生医保方式结算。


6.大学生休学、异地实习、交流到外地学习及寒暑假期间在异地(限大陆内)怎样就医?

大学生休学、异地实习、交流到外地学习、寒暑假期间在异地就医分为两种:1.因急症可在原户籍或实习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公立医院门诊。2.因病在原户籍或实习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由各院系的开具相关情况证明(学院B145办公室王老师处开具),自己准备好医保赔付所需材料,递交到大学生医保办。不在上述期间,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不予赔付。


7.大学生在武汉市住院如何结算?递交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材料有时间限制吗?

凭本人身份证在医保定点医院登记住院,出院时按大学生医保方式结算,只支付个人应付部分。

出院后办理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递交材料有时间限制,要求在出院后3个月内递交材料。

8.大学生门诊报销怎么办理?有时间规定吗?怎样得到通知?

大学生门诊报销要求准备以下材料:转诊单及收据(加盖院系公章,学院B145王老师处办理)、门诊明细单、特殊检查报告单、就医病历、校内病历。

报销时间通常在每年6月、12月份。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网、医院网上通知为准。

9.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需要多长时间?如何查询?

递交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所需材料后,约1~3月内,保险公司会将赔付款打入该学生中国银行卡上,随后可到银行查询。如半年内仍未到账,可与大学生医保办联系(电话68761070)。


10.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流程

每学年初,由各培养单位集中审核,统一贴卡,并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填写研究生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对于已婚研究生或研究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研究生择一填写。


11.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充值

优惠卡中已储存购票数4次。次数用完时,请到学院B145办公室王老师处充值。优惠卡每充值一次,可购票4次(一学年)。优惠卡中有4根熔丝,每充值1次熔断1根熔丝。充值4次后,此卡即废。


12.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补办

研究生本人办理,携带本人学生证及现金7元,到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一楼7号窗口,工作人员读写信息。读写信息完成后,学生缴纳补卡费用,工作人员发卡、盖章,补办完成。

13.研究生火车优惠卡更改乘车优惠区间

研究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学院开具的更改乘车优惠区间证明(B145办公室王老师)到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一楼7号窗口,工作人员读写信息,信息读写完成后,工作人员更改乘车优惠区间、盖章,更改完成。

14.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使用时限

根据铁道部、教育部《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规定,学生火车票有效使用时段分别为寒假12月1日到3月31日,暑假6月1日到9月30日,学生在其他时间乘车,不能享受票价半价优惠。

15.如何绑定(核验)学生资质

(1)每学年的10月1日至下学年的9月30日为一个优惠年度(学生票乘车时间限每年暑假6月1日到9月30日,寒假12月1日到3月31日),一个优惠年度内,学生只能购买4次学生优惠票。

(2)每个优惠年度内必须进行一次资质绑定(核验)(以证明仍然在读),之后才能享受电子客票服务。

(3)资质绑定(核验)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学生未绑定(核验)资质先在网上购票,乘车前需到车站换票,换票时完成优惠资质绑定(核验);

第二种方式:学生提前到车站进行资质绑定(核验),之后在网上购票;

第三种方式:学生直接到车站窗口或自动售票机购票,购票时完成优惠资质绑定(核验)。

注意:每个优惠年度内绑定(核验)资质前网上所购车票,不支持直接刷身份证进站乘车,必须先换票。

1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有哪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认定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公示、学校认定、建档备案五个环节。

17.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管选聘对象是谁?研究生助管津贴标准是多少?

研究生“助管”岗位的选聘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硕士生20元/小时,博士生23元/小时。

18.申请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管流程是什么?

学院每学期会在学院研工在线网站发布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管招聘启事,应聘“助管”岗位的同学需按要求登陆“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流程为:登陆“武汉大学信息门户”--“智慧研工首页”--“全部服务”—“三助助管申请与考核”—“助管申请服务”点击下一步进行助管申请信息填写。结合研究生的个人意愿和工作岗位要求,择优聘用,由学院助管工作管理员(B145黄老师)在智慧研工系统中进行操作,完成助管申请审核后方可进行聘用。

被聘用的研究生需到经济与管理学院B145办公室黄老师处(联系电话:027-68752622)报道并签订《武汉大学研究生从事“助管”工作协议书》(学校研究生资助网站主页下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助管工作。


19.研究生困难补助标准是什么?

研究生困难补助一般标准为1000-5000元,学校根据研究生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额度资助。特殊情况超出一般标准的,具体资助额度需经校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发放。

20.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1)孤儿或者单亲,无经济来源;家庭成员(父母、配偶)经济收入低或丧失劳动能力,基本生活困难;(2)研究生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3)家庭财产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4)研究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5)学校认定的其他符合研究生困难补助发放条件的情形。

21.研究生困难补助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研究生本人登录智慧研工系统(“武汉大学信息门户”--“智慧研工首页”--“全部服务”——“困难补助申请”——“困难补助申请入口”),填写困难补助申请,提交院系负责人审核。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经院系核实后指定专人代为办理。

学校设立研究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研究生困难补助为临时性资助,每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次。

2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什么?

符合资助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全年十二个月逐月发放。

2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发放时间是?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全年十二个月逐月发放。硕士生为每月500元,博士生为每月2250元。

每月中旬,学院(B143办公室陈老师)对学校提供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基础名单进行核对,根据当月实际情况将学院调整发放名单提交研究生工作部复核,研究生工作将复核后的发放名单及报销单据统一交送学校财务部门,经财务部审核后统一发放。

24.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可以申请学校其他奖学金么?哪些情况不能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及学校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奖励及资助。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在下列情况下作出调整:

(1)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发放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不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3)研究生因故退学、转学(转出)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学业者,从注销学籍之日起停发国家助学金。

(4)已经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退出硕博连读的,自批准之日起停发博士国家助学金。“1+4”硕博连读生申请退出硕博连读时,需退还提前享受的博士国家助学金与硕士国家助学金的差额部分。

(5)所转档案不符合学校招生管理规定的研究生,不发放国家助学金,自全部档案材料转入学校之日起开始发放;

(6)采取伪造档案及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并追缴已经发放的国家助学金,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5.哪些情况需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的,学业奖学金暂停发放或进行相应调整:

(1)硕博连读研究生退出硕博连读的,自批准之日起退还硕士基本学制年限内获得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差额部分;

(2)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因故退学、转学(转出)或其它原因终止学业者,从注销学籍之日起,须退还所在学年未完成学习阶段的基础学业奖学金。

26.研究生学业奖评审程序是什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7.如何进行宿舍报修?

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应用中心”——“校园生活”——“后勤维修”——“服务”——“保修管理”——“我要报修”。

28.如何在学期中申请入住学生宿舍,如何申请退宿?

申请学生宿舍:关注“武汉大学学生宿舍服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微服务”,选择“公寓服务”,点击“学生入住申请”,绑定学号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申请学生宿舍。提交申请后,需联系各专业研究生辅导员审批。

申请退宿:关注“武汉大学学生宿舍服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微服务”,选择“公寓服务”,点击“学生退宿申请”,绑定学号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申请退宿。提交申请后,需联系各专业研究生辅导员审批。退宿申请经学院、研工部、后保部审批完成后,学生可到宿舍宿管处结清水电费,退还宿舍钥匙、空调卡,完成退宿流程。

29.在读研究生如何打印成绩单、在读证明、成绩绩点证明,

研究生可携带校园卡,前往综合事务中心自助机办理办理。校园卡刷卡登陆自助打印机系统或者用学号+密码(出生日期)登陆研究生自助打印机, 选择需打印证明即可。


30.研究生证丢失后,如何补办?

研究生本人办理,携带校园卡或身份证,前往综合事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缴费,取证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携带申请人授权代办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校园卡或身份证原件前往综合事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缴费,取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