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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
时间:2023-11-20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 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武大研字〔2017〕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123号)精神,激发广大教师投入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承担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的主讲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行为。

(二)长期坚持工作在教育第一线,本学年独立承担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达到32学时,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近两年连续开课。

(三)倾心钻研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附件1),《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连同候选人申报材料以及《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材料汇总表》的电子版(附件3)。申报人不得与本科2022-2023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奖重复申报,并且已获本科或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也不再申报。

2023年11月30日之前,申请人将《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附件1),《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连同候选人申报材料以及《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材料汇总表》的电子版(附件3)一并报送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106室,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68752120;邮箱:240453739@qq.com。

(二)单位推荐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推荐细则,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根据要求,学院向学校限报1名。初审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开展示教师申报材料地点: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106室。

(三)学校评选及结果公示

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学生网上评教及收集的各方评价、单位推荐排序、教学工作量等进行综合评选,暂定2023年12月17日之前,确定并公示获奖候选人。

四、奖励办法

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按年度评选,全校总名额10人,每人奖励3万元。奖励方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