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nglish Version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方式
通知公告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教学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16    点击数:

全院本科生:

现启动2023年度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在本科阶段完成的、且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创新实践成果。成果形式和要求应符合《武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武大本字[2019]29号)(附件1,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规定。

二、申报说明

1.2023年及以前获得的创新实践成果,请务必参加此次认定。2024年以后的成果将按照新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2.创新学分申报、认定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创新学分管理/创新学分申报”中完成,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3.申报前,请认真阅读认定办法文件,特别提醒:

(1)成果类型:请按照认定办法选择正确的成果类型,否则会影响评审、认定。“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均属于“学科竞赛类”成果。

(2)请务必上传真实、有效的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供评审参考。

(3)“学科竞赛类成果”只认可学校认定的赛事,填报的各项信息以学校奖项发文为准(见附件3)。

三、评审说明

1.评审组织:各学院负责组织学术成果类、科研成果类、发明创造类、创业类、学科竞赛类等类别成果的评审工作。

本科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文艺体育类、社会实践及其他类别成果进行评审。

2.评审标准:各类成果根据认定办法进行评审、认定。

四、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5-21日,学生登录本科生教务系统完成申报。

2024年1月22日-23日,学院完成成果类型审核。

2024年3月1日前,学院完成评审认定工作。

2024年3月上旬,学校公示、发文。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老师,电话:68754565。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