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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湾学术交流手续申办程序指南
时间:2014-10-21    点击数:

http://jgfw.whu.edu.cn/info/1072/1136.htm

办理事务
(证)名称

赴台湾学术交流手续申办程序指南

承办单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申办条件

准备材料

一、所有情况须准备的基本材料:

1.《武汉大学因公出访人员申报表》,须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本表不提供下载,请到108办公室领取,此表是报销凭证);
2.邀请信3份(须为公元纪年,有对方签字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如是外文版的,须提交中文翻译件(3份);
3.详细日程安排3份(①须以学术活动为主;②参访内容中不能有“中正纪念堂”、“慈湖”、“忠烈祠”、“士林官邸”、“台北中山纪念馆”、“政府”机构等;③不能填为“自由活动”或“休息”等;④须为公元纪年,有对方签字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4.邀请方背景材料3份(简介或章程,A4纸);
5.赴台人员政审备案表2份。

二、赴台参加两岸学术会议或活动须增补的材料:
1.大陆参会人员总名单3份(须有对方签字或盖公章);
2.参加社科类会议提交论文者,须提交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签署意见和公章的论文提纲3份。

三、赴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活动须增补的材料:
1.所有参会人员总名单3份(须有对方签字或盖公章);如是外文版的,须提交中文翻译件(3份);
2.参加社科类会议提交论文者,须提交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签署意见和公章的论文提纲3份;
3.台湾方提供的政治承诺3份(须说明为单纯的学术会议,不涉及“一中一台”等政治敏感问题;须有对方签字或公章)。

表格下载


赴台人员政审备案表 http://zzb.whu.edu.cn/xzzx/2012-07-30/1445.html
按组织部要求填写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员凭对方邀请函与日程复印件,到108办公室领取《武汉大学因公出访人员申请表》和政审通知;

2.办人员提交完整、合符要求的材料;

3.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向学校行文,并向省台办报送材料;

4.国台办或省台办下赴台批件;

5.申办人员携带完备的资料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赴台通行证。

注意事项

1.单独应邀赴台进行学术访问、交流的师生,需提前一个半月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资料;

2.应邀参加两岸/国际会议、交流活动的师生,需提前两个月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资料。

办事地点及电话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68752821 邮箱:visa@whu.edu.cn

收费标准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办理因公赴台手续费用 50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