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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蓝月亮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7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蓝月亮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455号)等相关文件,现将2020-2021学年度蓝月亮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非定向就业、品学兼优的硕、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10人;法学院6人;经济与管理学院3人;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各2人;哲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各1人。

奖励标准:8000/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蓝月亮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于1119日下午5点前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B143),科研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syjs2021@163.com。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参评。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53186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