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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茅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7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茅台奖学金”捐赠协议》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度茅台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尊师好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表现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社会、学校(院、系)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经济与管理学院3人;生命科学学院3人;艺术学院2人。

奖励标准:5000/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茅台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于1119日下午5点前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B143),科研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syjs2021@163.com。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参评。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53186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获得时间须在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