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nglish Version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方式
通知公告 首页 - 学生天地 - 研究生学工网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华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7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根据《2021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华为奖学金”协议书》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度华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网络安全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动力与机械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原则上可于2022年毕业和2023年毕业的全面发展、专业能力突出的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8000/

三、名额分配

2022届研究生(理论上可毕业)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动力与机械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各1人,博士共2

2023届研究生(理论上可毕业)

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1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成绩排名年级前10%

3.学生(一作)发表顶级会议、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4.国家级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

5.拥有1项及以上专利。

五、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华为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于1119日下午5点前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B143),科研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syjs2021@163.com。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参评。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53186

六、相关说明

1.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

2.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3.申报华为奖学金所使用的成果应为在武汉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4.根据设奖单位要求,参评学院原则上需要按照1:2的比例上报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排序,最终获奖结果以学校、设奖单位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