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23〕19号)精神,充分发挥课程建设“主战场”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研究生课程教学各环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决定2024年继续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同时,对2022、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含部分往年建设的课程)进行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坚持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二)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发挥广大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创造性转化,深度挖掘各类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立项建设一批多类型、高水平、示范性研究生“课程思政”类课程,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努力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等合力育人的大思政新格局。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1. “课程思政”项目必须从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个方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要有效结合学科特色,充分发掘各类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紧紧围绕坚定研究生理想信念,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明确课程目标、课堂教学目标,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法,产生预期学习成果达成度测评证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2. 项目申报课程应为各类型已开设研究生课程(思政类课程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有一定选课规模,并在2024自然年开课。鼓励在已建或在建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基础上建设。项目负责人为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师德高尚、政治立场坚定,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鼓励项目负责人组建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鼓励邀请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相关领域专家等共同设计和讲授本课程,实现协同育人。
(四)立项程序
1. 2024年3月8日前,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一),将立项申报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式2份,可复印)、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日历(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1929951@qq.com,纸质版报学院106办公室,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68754991。
2. 2024年3月17日前,学院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立项建设。
(五)其他事项说明
1. 本着“成熟一个,立项建设一个”的原则,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应做好教学团队成员的协调沟通与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立项课程教学的日常检查与指导。
2. 项目管理实行过程评估制,中期检查在建设周期达到一半时间时进行,结题验收在项目建设周期完成时进行。届时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随堂听课、研究生评教和集中会评。验收不合格者,可延期验收一次。对于建设开展不力的课程,将减少或终止资助,直至撤销。
3. 学校按照资助标准对获批立项的“课程思政”类课程予以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各类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精品课件制作、课程调研、教学资料收集整理、教材编写及出版等。
4. “课程思政”类课程建设的资助为经费3万元/门,分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三个阶段划拨,划拨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高度重视“课程思政”类课程的立项建设工作,积极鼓励、认真组织本单位老师参与申报。
二、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3月17日。
(二)考核内容
课程负责人提交一份中期进展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前期建设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后期建设思路等方面,具体字数不限(可同时附加提交课程建设成果展示材料)。报告应重点介绍立项课程如何有效结合学科特色,有机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深度挖掘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从而实现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中期进展情况报告纸质版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交至学院1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1929951@qq.com,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68754991。
三、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
(一)验收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3月17日,其间进行课堂检查。3月15日之前负责人须将结题验收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1929951@qq.com(详见验收内容),纸质版报学院106办公室。学院审核后将验收材料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二)验收内容
验收将采取材料评审和课堂检查两种方式。材料评审内容包括:《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二)、已出版的课程教材(或准备出版的教材稿件)、与教学相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参考资料目录、课程PPT;课堂检查包括随堂听课、发放调查问卷和与学生进行座谈等。
(三)需提交材料及其要求
1. 教学大纲
具体要求: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每章或每讲的简要介绍,并注明学时)、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注明主讲老师和课时)、采取的教学方法(应注明主要教学手段和方式),能够体现思政教育在课程教学整体设计上的贯穿、结合与融入。
2. 课程教案(选取有代表性的三讲,如果有自编教材可不交)
具体要求:书写规范,符合相关要求。可由多个专题组成,但专题间需构成一定的逻辑体系,彼此相关且避免重复,每个专题应注明主讲教师和教学内容。教案应力求丰富充实,贯穿教学全过程,体现“课程思政”具体改革思路,重点突出“思政元素”在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中的有效供给、有机融入,使课程教学真正实现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
3. 教学参考资料目录
4. 课程PPT(选取与教案相对应的三讲)
具体要求:内容详实,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设计科学,文字清晰、画面生动,表图清晰,模板统一,与教案内容相符。
5. 公开发表的与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相关的论文复印件
6. 已出版教材或拟出版“课程思政”类教材的稿件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按材料顺序做好文件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可申请延期1年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一: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二: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