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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1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

学校划定外语复试分数线。博士外语分数线为40分;硕士外语分数线为35分(复试名单见附件一)。

二、 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采用腾讯会议平台和钉钉软件平台。

(一)日程安排

1. 资格审查:2023424

2. 复试时间:2023425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分组加入qq群(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凭有效身份证明进行考前资格审查和网络测试,并提交《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二)。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开具的毕业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 综合复试

综合复试包括以下内容:

1. 学术素养考核。考生用PPT向专家考核组汇报个人背景情况,包括学习成绩、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科研和实习实践经历、毕业论文介绍等。

2. 培养潜质考核。采取线上抽题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突出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知识、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心理素质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拟录取环节。

3. 外语水平考核。测试英语听和说的能力。

(四)成绩核算

复试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复试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培养潜质×40%+外语水平×20%

复试综合成绩(包括单项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五)成绩汇总与公示(2023510日前)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复试结果确定初录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 远程网络复试采取双机位,一个机位用于面试答题,另一个机位用于环境展示,请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和钉钉软件。详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网络考试技术要求(考生端)》(附件三)。

2.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 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网址:http://gs.whu.edu.cn)、“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ems.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027-68754920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李老师027-68753847(工作时间接听),邮箱1201007@whu.edu.cn

4.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邮箱接受校内外监督。学院纪检邮箱:CDIEMS@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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