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政策组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包括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等。
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当年无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二、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和复试情况可能调整)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三、复试安排
(一)日程安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根据以上日程安排,3月22日面试的考生当天分早上8:30-9:30、下午13:30-14:30两批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四;3月24日、25日、26日面试的考生当天早上8:30-9:30进行资格审查。
1. 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学历须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五)。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交工作证明(详见附件六,填写并由公司盖章)。
(6)工商管理硕士考生(MBA和EMBA)须提交《班次确认及返校上课知情书》(详见附件七,需考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其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工作证明和班次确认及返校上课知情书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复试,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
2. 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
所有考生请于3月21日上午10点前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复试费,扫码缴费见下图。扫码后只需填写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缴费名目:2025年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费用金额:100元,确认无误后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操作可详见附件八“研究生复试缴费指南”)。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以下:
1. 专业面试: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2. 初试不含政治科目的考生(工商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须参加政治面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经济方面相关内容,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英语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
4. 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详见附件九)须加试“管理学”“经济学原理”两门专业课(笔试),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商业/金融数据分析方向)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补充公告》。每门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时长总计90分钟。具体安排见复试当天通知。
(四)复试过程管理
严格落实“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五)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单项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和考试形式,总评成绩的构成和计算方法如下:
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等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四、调剂
经学校批准,工商管理(MBA和EMBA)、工程管理(MEM,商业/金融数据分析方向)、非全日制会计(MPAcc)专硕拟接收调剂,相关调剂信息另行通知。其他专业暂不接收调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会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时间安排,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向考生发放思想品德调查表的形式,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录取办法及录取类别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录取办法
1.工商管理(MBA/EMBA)、会计(全日制)、会计(非全日制)、工程管理
根据各专业学位项目、类别可用招生计划,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如总评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初试英语成绩、初试管理类联考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2. 其他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
根据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项目、类别可用招生计划,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如总评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公示不少于7天。
(三)录取类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八、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
特别说明:学费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度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二)奖学金
1.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标准按《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24】9号)文件执行。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设置奖学金。
九、信息公开公示
1.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ems.whu.edu.cn)获取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通知和信息。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邮箱接受校内外监督。 邮箱:CDIEMS@whu.edu.cn
3.联系与咨询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027-68755136、68755129、68752309(工作时间开通)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复试通知进入校园,各类校外车辆一律谢绝进入校园。樱花开放期间,学校周边交通管制,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其他事宜详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单独考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商业/金融数据分析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3.特别说明:
IMBA(MBA国际班)选拔在拟录取的MBA考生中进行,请考生关注后续通知。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