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代码:025100
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学校办学规模最大的学院,也是学校综合实力领先、社会影响最大的学院之一。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专业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A类一级学科,先后通过AMBA、EQUIS、AACSB三大商科教育国际认证。
为落实专业学位硕士教育综合试点改革,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服务好国家战略,经学校批准,经济与管理学院拟于2025年招收非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通过对学生进行系统和全面的金融理论和实务知识补给,培养在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从事金融实务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金融职业道德素养,具有优秀的金融分析与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现代金融实践技能的高素质、高层次、复合型金融专门人才。
本项目有强大的学科支撑。2007年武汉大学金融学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包含金融学的武汉大学应用经济学被评为A-,充分体现了武汉大学金融学科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雄厚的学科实力。本项目坚持德才兼备的金融人才培养导向,建设了一支政治素质过硬、金融知识精通、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本项目强调宽口径的动态培养内容,紧跟金融业的新变化、新动态、新趋势,及时更新金融学科知识体系,不断更新调整培养内容,优化课程体系,提升教师水平,满足不断变化的金融人才培养需求,保证培养的金融人才能在业界走得稳、走得远。在课程设置上,项目充分体现“数智+金融”的武汉大学特色,坚持产教融合的培养方式,为学生配备学界导师和业界导师。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3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能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金融学、经济学等相关领域)推荐(须提交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金融学、经济学等相关领域)推荐(须提交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三)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向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盖单位公章,原件)(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1);
3.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的推荐函(专家亲笔签名,附专家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推荐函模板见附件2);
4.已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业务骨干证明,及其他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
5.“研招网”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的《报名信息表》1份。
请每位考生将全部报考条件的纸质材料装入1个自备的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姓名+网报报名号+金融(单独考试),于2024年10月31日前(材料送达时间)向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邮寄报名材料(为保证材料及时送达学院办公室,建议考生使用顺丰快递(不是顺丰同城快递)或EMS邮政快递),逾期未提交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者不予准考。
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110办公室
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5129
网上报名和纸质材料递送缺一不可,完成者方视为报名成功。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审核材料者将不予准考。报考资格审核完成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准考名单。
武汉大学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四、初试
(一)初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查询《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武汉大学考点报名公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
(二)初试考试
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值1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值100分)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值150分)
④431金融学综合(满分值150分)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2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专业提醒: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专业为“025100金融”。
确认时间:武汉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按湖北省统一安排开展(预计为11月初,准确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22日
考试地点:报考金融(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4201武汉大学报考点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whu.edu.cn)相关通知。
五、复试
考生参加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单独考试分数线后,根据相应复试细则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将安排在2025年3月—4月进行。
具体安排届时请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ems.whu.edu.cn)。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录取类别为定向,即学生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正式录取前需政审、体检合格,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七、学制与学习形式
学制:2.5年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具体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统筹安排。
八、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21万元/人,分2年缴纳。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学校2025年度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完全部应修课程,达到规定的学分,按《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及经济与管理学院相关规定,通过答辩程序和完成了所有教学环节,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其他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电话:027—68755136,027—68755129(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日8:3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