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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组立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5-07-08  阅读:

为聚集优秀师资,整合课程资源,保证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质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武汉大学2025版《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中),学院决定启动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组立项建设。

一、建设目标

通过研究生课程组的组建和立项建设,整合教师资源、优化课程体系、规范教学过程,形成统一教学大纲。在此基础上,加强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的训练,探索创新适合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方法,不断推进和逐步完善教学课件、教辅资料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保障必修课课堂授课质量,全面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

2025版《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科通开课。

序号

课程名称


序号

课程名称

1

高级计量经济学

7

商务数据分析

2

高级微观经济学

8

管理理论专题

3

高级宏观经济学

9

高级管理学研究方法

4

经济学中的数学方法

10

高等运筹学

5

论文写作指导

11

机器学习与经管研究

6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



三、立项程序

1、在全院范围内组建课程组,每个课程组原则上由3名以上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课程组成员面向全院教师公开招聘,课程组组长由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从课程组成员中推荐产生,学院教师原则上可申请参加一个或两个课程组。

2、相关任课教师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组成员报名表》,提交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3、课程组组长和成员确定后,由课程组组长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组立项建设申报书》;经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发文公布课程组建设项目(含课程组负责人和各课程组成员名单)。

四、申报条件

课程组组长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承担过研究生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具备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课程组成员作为课程的实际承担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讲授能力;

2、承担过相关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良好;

3、学科基础扎实,能结合教学内容,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善于探索和运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推进先进教学研究和实践成果应用到教学工作中。

五、课程组负责人及成员职责

1、课程组负责人职责

(1)负责课程的教学计划落实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课程基本建设工作,组织本课程的教学大纲、课件、教辅资料等教学资源建设。

(3)负责组织课程组成员相互听课、教学研讨等活动,组织申报相关课程的各类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项目。

2、课程组成员职责

(1)承担课程组负责人安排的课程教学任务。

(2)积极参加课程组教学大纲、课件和教辅资料的编写。

(3)积极参加课教学研讨活动。

六、建设经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组项目建设经费为3万元-10万元/门,建设周期为 2 年。该项目建设经费用于课程组建设,由课程组组长按照学校、学院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支配使用。

在课程组正式组建和立项批准后划拨建设经费的 40%;满一年后,对课程建设进行中期考核,合格的项目拨付30%;满两年后进行终期评估和研究,验收合格的课程划拨剩余的 30%。

欢迎相关课程任课教师积极报名,相关报名表纸质版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交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106室,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51929951@qq.com。联系电话:68754991,联系人:王艳。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