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武汉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武大研字[2018]3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导师以德施教,倾心育人,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创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2023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导师育人方式创新项目。现将本年度项目立项建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育人方式创新项目主要针对导师致力于研究生成长成才、在课堂教学之外面向研究生定期开展的有组织、有计划、特色性的育人活动,如专题研讨会(seminar)、学术工作坊、跨学科培养、跨校联合指导、校企合作培养、中外联合培养、实践育人(专业实践、社会调查、创新创业)等,具体选题名称自拟。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为研究生教育一线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申请人距离退休年龄不少于2年),在研究生育人方式方法创新方面进行了可贵的探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所开展的育人活动得到了学院和研究生的高度认可,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效果显著,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项目申请人仅限1人,一次只能申请1项,鼓励组建项目团队。
3.已有本校研究生导师育人方式创新项目在研、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1.12月15日前,项目申请人提交《武汉大学研究生导师育人方式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纸质的交至A106办公室,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68752120,电子版发至邮箱:240453739@qq.com
2.12月23日前,学院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择优排序推荐,学院项目申报总数不超过5项;
3.2023年1月上旬,研究生院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并公示。
四、项目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予以正式立项建设,资助周期为两年,每年资助1万元。在项目实施一年后,项目负责人应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年度实施进展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经中期审核通过后,拨付第二年资助。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将中止第二年资助。两年资助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项成果要报。对实施效果特别突出、辐射面和影响力较大的项目可申请后续资助,并作为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重点培育项目予以优先推荐。
2.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要求,并遵守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仅限于图书资料、复印打印、电脑耗材、办公用品、会议差旅等支出,专款专用,不得提取管理费、个人绩效等。
3.项目申请人因个人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可通过协商委托团队其他成员接任项目负责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如无人接替,可申请撤销项目,终止后续经费支持,并退还已拨经费。
请研究生导师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撰稿:郭菊先 审核: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