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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研究生申报高水平学术论文和高被引论文奖励的通知
时间:2019-11-20  阅读:

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推进和服务我院“双一流”建设,充分调动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学院拟对全院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和高被引论文实行奖励,现将申报及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本次评选的论文发表时间为201911日至20191130日,20191130日之后发表的论文下一年度予以申报。

  二、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1)学术期刊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简称《分级期刊》)界定为准; 论文级别的认定参照2019年版本《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分级期刊》中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8万元,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其他论文不予奖励。

  ESI高被引论文按照B+论文认定。

  (2)署名顺序:

  ①学生为第一作者且为通讯作者,全额奖励学生;

  ②学生为第一作者且无通讯作者,全额奖励学生;

  ③学生为通讯作者且作者中有导师,全额奖励学生;学生为通讯作者但作者中无导师,按一半奖励学生;

  ④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且为通讯作者,全额奖励学生;

  ⑤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且两者有一位是通讯作者,金额奖励学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且两者均非通讯作者,按一半奖励学生。

  ⑥B+以上英文期刊,学生非第一作者非通讯作者,降一级后按照1/(n+1)乘以奖励金额予以奖励。

  三、申请和评定

  ()申请的研究生须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附件一),于2019121日前发送至yujingjing@whu.edu.cn,未按时申报者视为自行放弃。

  ()纸质《经济与管理学院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申报表》、学术论文、检索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于2019121日前交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B136。若有提供材料不实者将取消其评定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按照奖励办法对申请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以及相关材料(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检索证明原件等)报送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并存档。

  ()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和认定,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发放论文奖励。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3847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