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推进和服务我院“双一流”建设,充分调动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学院拟对全院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和高被引论文实行奖励,现将申报及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本次评选的论文发表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1月30日之后发表的论文下一年度予以申报。
二、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1)学术期刊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简称《分级期刊》)界定为准; 论文级别的认定参照2019年版本《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分级期刊》中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8万元,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其他论文不予奖励。
ESI高被引论文按照B+论文认定。
(2)署名顺序:
①学生为第一作者且为通讯作者,全额奖励学生;
②学生为第一作者且无通讯作者,全额奖励学生;
③学生为通讯作者且作者中有导师,全额奖励学生;学生为通讯作者但作者中无导师,按一半奖励学生;
④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且为通讯作者,全额奖励学生;
⑤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且两者有一位是通讯作者,金额奖励学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且两者均非通讯作者,按一半奖励学生。
⑥B+以上英文期刊,学生非第一作者非通讯作者,降一级后按照1/(n+1)乘以奖励金额予以奖励。
三、申请和评定
(一)申请的研究生须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附件一),于2019年12月1日前发送至yujingjing@whu.edu.cn,未按时申报者视为自行放弃。
(二)纸质《经济与管理学院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申报表》、学术论文、检索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12月1日前交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B136。若有提供材料不实者将取消其评定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按照奖励办法对申请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以及相关材料(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检索证明原件等)报送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并存档。
(四)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和认定,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发放论文奖励。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3847。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