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人才培养 - 硕士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修订个人培养计划的说明
时间:2007-01-08  阅读:

06级硕士生:

根据硕士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我们制定了新的培养方案,现要求你们根据新的培养方案重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学期已上过的课程无论新方案里有没有都必须包括在个人培养计划里。

2、新方案里公共必修课、学科通开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都必须进个人培养计划。

3、按新方案要求,第一、二学期必须修满26学分,第三学期不再开课。请你们根据本学期所修学分确定下学期应修学分数,然后根据新方案和下学期课表计划开设的课程选择下学期应修课程进入个人培养计划。本专业所开课程不满26学分的,可选择其它专业所开课程,个人培养计划必须达到26学分以上。

4、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程序同上次一样,第一步:硕士生与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填写2006级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由导师签署意见后于1月11日交给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A113)。第二步: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培养管理”——“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择课程,“提交”培养计划。网上提交个人培养计划请务必在1月13日前完成。

5、专业培养方案、下学期课表、关于修订个人培养计划的说明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等请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网页上查阅和下载。

咨询电话:68752937

附件:

2006级新的培养方案.doc

06—07第二学期课程安排.xls2.xls

武汉大学2006级研究生培养计划表.doc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