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申请学位登记表”中P5.的第二、三栏:“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到院研究办签署答辩委员会组成意见及加盖学评分委员会主席章后,方能答辩;
二、答辩时,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按照论文答辩程序开展答辩工作;
三、完成答辩有关材料的记录:
1、认真记录答辩委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和答辩学生答辩的内容摘要(P6—P7),不允许誊抄答辩学生本人起草的答辩有关内容;
2、协助答辩委员会起草决议,请答辩主席及到会委员在决议上签名,填写投票结果(P8);
3、发表决票并负责监票,填写表决票有关栏目;
4、填写“综合情况简介”表中答辩委员会表决情况及校外专家评阅论文的主要结论性意见(即此表中的第三、四栏)
四、检查,督促答辩学生填写答辩资料中的有关项目,整理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
2、开题报告登记表及开题报告一份
3、评阅书二份
4、综合情况简介一份
5、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五份
6、研究生成绩登记表二份
7、论文二篇(档案袋中)
8、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五、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必须将材料交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验收。
六、答辩完后认真填写《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定简表》(附件),以电子版(Excel表格)凭此表收取答辩材料。
七、督促已答辩学生到校图书馆提交电子版论文和文字稿论文一份,还有院资料室提交文字稿论文一份。
武汉大学研教办
200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