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学院200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即将开始,热忱欢迎全国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年级、专业前茅,大学英语六级考试60分以上或710分制的425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主修小语种的学生也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者可优先推荐;
4.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 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二、申请者提供的材料:
1.《武汉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由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江钟信老师处,邮编430072,联系电话:027-68753847。
2.学院成立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工组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于2007年10月14日-21日来校差额复试,请在材料中填写清楚有效联系方式。复试的具体安排请登陆学院网站(www.ems.whu.edu.cn)查看《经济与管理学院200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3.我校对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未录取者材料不退。
4.获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于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考点须选择推荐学校),11月8-14日在报考点办理校验报名信息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5. 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并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院。
6.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7.我校为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推免生将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
8.推免生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有关事宜请与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753847,联系人江钟信老师。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