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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07-12-18  阅读:

(2007年12月修订)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和研究生院《关于遴选2007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我院决定结合经济学、管理学科的特点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开展“1+4”硕博连读试点工作,即用1年时间安排硕博连读课程教学,用4年时间开展科学研究。为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原则

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范围

我院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各学科专业均可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可以跨学科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条件

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2007级推荐免试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研究生。

2. 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大学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

4.外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是否规定其他条件,各博士点和接收申请的博士生导师根据实际情况议定。

四、遴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2007级硕士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两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跨学科或跨导师遴选的“1+4”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先经原硕士导师和原培养单位签署意见。申请表于12月18日前交给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硕士项目组周秀珍老师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申请表分类后通知接收攻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2.接收攻博的博士点及指导教师对照遴选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指导教师在《武汉大学2007级“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博士生导师审核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者的申请后,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在承诺书上作相应的承诺签字,并于12月25日前将《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表》和《承诺书》交给研究生办公室硕士生项目组周秀珍老师。具体承诺事项见《“硕、博连读”研究生导师承诺书》。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审议,并签署意见;拟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12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其他事项

1.经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只能选择博士生指导教师为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定硕士生指导教师与硕、博连读生指导教师不一致的,应对硕士生指导教师进行相应的调整。

2.各博士点应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制订好“1+4”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并提交给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博士生项目组李元青老师,以便统筹安排好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3.本次遴选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经中期考核合格后,将占2009年博士生导师的招生名额,请博士生导师根据自己的年度招生计划,慎重遴选,统筹安排。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硕士项目组联系人:周秀珍(68752937)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博士项目组联系人:李元青(68753185)

武汉大学2007级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0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