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08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8年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审核初录名单。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复试资格审查、复试的考务安排及录取协调等工作。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分数线:须同时满足GCT总分不低于182分,专业课不低于90分;
2、复试方式:政治理论笔试(2小时)和综合面试(抽题回答及回答专家提问)
3、复试内容
1)政治理论笔试:参考教材:《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张秀生、曾国安。
2)综合面试:经济学相关知识。
4、复试流程:领取程序单----资格审查----交复试费----复试。
5、复试时间及地点:2009年1月1日8:00-12:00,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办公室。
6、资格审查时应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电子照片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该资格审查表须有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GCT准考证原件。
7、复试费:根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复试费100元/人。
8、总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GCT成绩÷4×70%+复试专业课成绩×15%+复试综合面试成绩×15%
三、咨询电话:027-68753847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