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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学术型硕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1-09-16  阅读:

1、 以班为单位于919-20日到B131领取“武汉大学2011级研究生培养计划表”。
2、 研究生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与导师共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于921-1010填写培养计划表,由导师审核签名。
3、 研究生于1011-16日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导师学生双向选择”中选择导师,点击“提交”。进入“培养管理”——“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择课程(若选择其他专业的必修课作为自己的选修课须将选课类别改为选修课),“提交培养计划(系统里提交的课程应和纸版培养计划表课程一致)。
4、 以班为单位收齐个人培养计划表,于1018日前交给B131老师(个人注意备份)。
5、 导师于1019-25日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学生个人培养计划(或由教学秘书依据导师签名后的培养计划表代为审核)。
6、 教学秘书于1026-1120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学生培养计划。至此,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全部完成。
请同学们注意:所有学生都必须修满27学分。
一般学生本专业必修课都必须选,选修课至少达到8学分,可选本专业的选修课,也可选其它专业的研究生课程,选修课要特别注意征求导师意见。
留学生不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两门课,但必须增加选修课补满学分
小语种学生“第一外国语”跟相应小语种班上课,专业英语可不修,用选修课补满学分。
跨专业学生必须按培养方案补修3门本科课程。
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请同学们慎重制定。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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