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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硕士研究生(不含MBA)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的通知
时间:2012-05-17  阅读:

1、已被我院初录为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的武汉市考生,请在两周内来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B131a室领取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逾期不领,将按考生所填写的邮寄通讯地址寄发(收方付费)。
2、武汉市外考生的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协议书即日起寄发,请将姓名、录取专业、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发至:dxkj2003@yahoo.com.cn。外地考生也可自取或代取。
3、思想品德调查表、档案的邮寄通讯地址统一改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焦丽老师收,联系电话:68752622。
4、定向生(强军计划、少骨计划)、委培生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其他考生(非定向生和自筹生)不需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不需领取调档函。
5、定向委培协议书在甲方以外的各方签字盖章后寄(交)研教办(B131a室)鄢洪平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3847
6、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品德调查表、协议书和档案,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约在6月中下旬发出。(应届生档案可在学生毕业后,由学校统一寄发,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但思想品德调查表、协议书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7、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请新生自己携带到校报到时交给学校,不要邮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湖北省外的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内的填写“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处均填写“武汉大学”。
8、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将户口关系迁入学校或保留在原地,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
9思想品德调查表、档案、奖学金和住宿方面问题请咨询学工办,联系电话:027-68752622.
10有关招生信息请常上网查看。登录“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点击“人才培养”,单击“研究生教学”,查看“最新公告”。
领表后注意事项:
(一)本校应届生
将《思想品德调查表》表头上的基本信息填好后,交B139室的老师(本校其他学院学生交自己所在院学工办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后,交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焦丽老师。
(二)外校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主管分配的老师,待学生毕业后,由学生所在学校寄到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焦丽老师处。
2、填好《思想品德调查表》表头上的基本信息后,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管学工的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后,交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焦丽老师。
(三)非应届考生
应尽快与本人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联系,将《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交给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负责办理此事的同志,办理调档和政审手续。考生档案和思想品德调查表一起寄(或送)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焦丽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