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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硕士研究生(不含MBA)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的通知
时间:2013-05-14  阅读:

1、已被我院初录为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的武汉市考生,请在两周内来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B131a室(学术型学位)和A106室(专业学位)领取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逾期不领,将按考生所填写的邮寄通讯地址寄发(收方付费)。

  2、武汉市外考生的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即日起寄发,所有武汉市外考生须将自己的姓名、录取专业、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dxkj2003@163.com(学术型学位)或sweeten@whu.edu.cn(专业学位),没有提供姓名、录取专业、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考生将暂缓寄发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外地考生也可自取或代取。
  3、思想品德调查表、档案的邮寄通讯地址统一改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王芳老师收,联系电话:027-68752622。
  4、定向生(强军计划、少骨计划)、委培生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其他考生(非定向生和自筹生)不需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不需领取调档函。
  5、定向委培协议书在甲方以外的各方签字盖章后寄(交)经济与管理学院 B131a室鄢洪平老师(学术型学位)和A106室叶晶老师(专业学位)收。联系电话:027-68753847(学术型学位)和027-68754991(专业学位)
  6、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品德调查表、定向委培协议书和档案,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约在6月中下旬发出。(应届生档案可在学生毕业后,由学校统一寄发,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但思想品德调查表、定向委培协议书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7、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请新生自己携带到校报到时交给学校,不要邮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湖北省外的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内的填写“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处均填写“武汉大学”。
  8、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将户口关系迁入学校或保留在原地,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
  9、思想品德调查表、档案、奖学金和住宿方面问题请咨询学工办,联系电话:027-68752622.
  10、有关招生信息请常上网查看。登录“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点击“人才培养”,单击“研究生教学”,查看“最新公告”。
  领表后注意事项:
  (一)本校应届生
  将《思想品德调查表》表头上的基本信息填好后,交B162室的老师(本校其他学院学生交自己所在院学工办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公章)后,交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王芳老师。
  (二)外校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主管分配的老师,待学生毕业后,由学生所在学校将考生档案寄到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王芳老师处。
  2、填好《思想品德调查表》表头上的基本信息后,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管学工的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公章)后,寄(送)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王芳老师。
  (三)非应届考生
  应尽快与本人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联系,将《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交给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负责办理此事的同志,办理调档和政审手续。考生档案和思想品德调查表一起寄(或送)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B145室)王芳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