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人才培养 - 硕士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12  阅读:

为选拔优秀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培养办法(试行)》(武大研字[2013]78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相关文件精神,兹对我院2016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工作做出安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拨范围及形式

1.选拔范围:2016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选拔形式:推荐免试,采取“2+3”硕博连读形式。

二、选拔条件

要求申请人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课程考核合格,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潜能,已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要求的其他学习任务。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外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425分以上)、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在全英文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本专业论文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笔试成绩60分,或雅思成绩6分,或GRE成绩200分,或TOFEL成绩90分;

(三)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

(四)修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门课程考核合格,各门学位课考核成绩均应达到B(含B-)及以上;

(五)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学院认定的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期刊(应是当年的核心期刊刊源和当年的奖励与重要期刊刊源)正式发表与所在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成果必须是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至2017年9月25日止期间的成果。申请人需提供成果刊发原刊。

论文范围和字数的认定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论文认定的规定(修订)》(武大经管函)[2014]31号的相关规定

核心期刊及核心以上期刊的范围限于:中文期刊核心及核心以上期刊限2013年10月25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颁发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中第一类、第二类期刊和第三类期刊中当年为CSSCI(含集刊,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的期刊,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心复印期刊全文转载的论文视为核心期刊论文;英文期刊核心及核心以上期刊限2013年10月25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颁发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中A、A-、B+、B、B-、C类期刊

鼓励外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2+3”硕博连读项目,但申请人所在学校应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所选导师须为申请人所在学校的兼职博士生导师,并须按《武汉大学2017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加试申请攻博专业博士入学考试课程2门(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必须及格。

三、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形式与内容

综合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综合考核应由包括导师在内的所在博士点3-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考核委员会,由博士点负责人担任综合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综合考核的组织实施。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人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术水平与潜力、外语水平等的考核。具体包括: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2)科研素质及培养潜质考察。申请人必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文字稿件),并以PPT形式做口头报告(时间3分钟)。考核委员会认真评价,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准确把握申请人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专业思想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考核委员会须详细记录面试内容,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4)加试。符合条件的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申请人,须按《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加试申请攻博专业博士入学考试课程2门(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必须及格。

(二)综合考核成绩

1.综合考核成绩(各类考核加权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考核成绩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考生科研素质及培养潜质考察成绩(以考生提交的报告为评价依据)、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加权组成。

综合考核成绩和排序是硕博连读申请是否获得批准的依据之一。

2.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权重为10%,;

2)申请人提交的报告的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权重为20%;

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综合成绩的权重为70%。

4)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成绩×10%+考生提交的报告的成绩×2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70%)

综合考核成绩必须达到80分,否则硕博连读申请不予批准。

四、选拔程序

1.9月25日之前,符合选拔条件的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2016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或本学科其他专家提供推荐信(共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提交到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周秀珍老师处,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给周秀珍老师,电子邮箱地址:641502985@qq.com);

2.9月26日之前,由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927日之前,各相关学科点成立综合考核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表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周秀珍老师处领取。

综合考核委员会主席、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综合考核记录表》(见附件2)上签署考核意见,并于928日前将综合考核记录表交送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周秀珍老师处。

4.929日之前,学院审议,审议内容包括资格审核以及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审议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和推荐;

5.930日,报研究生院审批。待研究院审批后,将审批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和导师。

五、相关说明

1.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已取得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硕博连读生占用接收导师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3.接收硕博连读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接收导师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数,原则上每位接收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生的人数共限1人

4.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符合硕士学位答辩条件和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硕博连读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和学位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016级硕士生的正常答辩和学位申请时间

5.“硕博连读”培养方案的培养单位不能进行硕博连读遴选考核工作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9月11

文件类型: .doc 附件一.doc (68.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