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首页 - 人才培养 - 博士 - 学位工作 - 正文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1  阅读: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的预答辩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的对象

预答辩是学校博士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拟于2025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在籍在校博士生均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预答辩的时间

2025年上半年预答辩报告会应在20241212-202518日前完成。

三、预答辩的组织及程序要求

(一)预答辩由各QC小组统一组织。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提出预答辩申请,由各QC小组统一组织预答辩工作。各QC小组组织成立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专家组应由至少 5 名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专家组成,设组长 1 名,组长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预答辩专家组应切实负责预答辩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估与质量把关工作。

(二)预答辩流程。预答辩一般按照正式答辩的流程进行。博士生应提前将完成好的学位论文提交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审阅,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提交申请,并在预答辩会上重点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性成果;预答辩专家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在《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分表》(附件1)上无记名打分。计分既要有分项分,也要有总分,专家组根据得分情况采取简单平均方式,不四舍五入,75分以上为通过,考核小组秘书将结果录入系统。

() 结果运用。各QC小组对预答辩得分排序后20%的博士生给予重点关注和切实指导,分类制定具体可行的后续指导举措及工作方案。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根据预答辩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并提交《预答辩学位论文修改报告》后,才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需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QC小组同意后,可申请参加下一次的预答辩,待预答辩通过后 3 个月方能进入后续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四 )材料提交。QC小组组长请在预答辩前至少一周提交本组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到研教办项老师邮箱(958069549@qq.com),联系电话:68754791。预答辩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QC小组长将《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到研教办项老师邮箱。

预答辩报告会结束后,博士生应及时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上填写完整的《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2025228日前将《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分表》(附件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报告》(附件4)、系统导出《预答辩记录表》交研教办108办公室存档备查。

(五 )跟踪检查。请各QC小组高度重视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将对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巡视,对重点关注对象的工作举措进行动态跟踪。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