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生导师:
根据《关于申报2026年“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合作体”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通知》,现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须通过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研究领域符合“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合作体”研究方向与主要内容(附件1)且有丰富的研究积累。
二、“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合作体”专项计划采取导师个人申报方式,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排序。
有意申报此专项计划的老师,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2026年“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合作体”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065779@qq.com(联系人:徐凌钦,电话6875318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