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统筹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当前疫情影响,我院2022年不举行专业课程笔试。
二、外语综合水平的合格认定
除专项计划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专业八级、托福、雅思、GRE成绩合格;2.获得由教育部认证认可的英语国家高校的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3.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为英语专业;4.在国外学术刊物以英语至少公开发表1篇达到本学科博士生资格论文要求的学术论文;5.其他能够证明外语综合水平的条件。
三、确定候选人
1. 2022年4月9—18日,考核专家组根据报名系统中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五个部分进行审核评分,按照得分对导师名下的申请者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考核内容和评分:
(1)教育背景(占总评分10%):主要评价申请者的本科、硕士学历背景和专业背景等。
(2)外语水平(占总评分10%):根据外语综合水平加权。
原获准免除外语水平考试者的外语成绩计分不变。
(3)学术能力(占总评分30%):对申请者公开发表的论著重在质量审核,侧重对申请者的代表作(1-2篇)进行评价,同时评价论文的专业相关度和刊物类别;申请者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主编或参编著作,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等方面,视支撑材料予以评价。
(4)综合素质(占总评分10%):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等方面作出评价。
(5)培养潜力(占总评分40%):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综合评价。
2. 2022年4月30日前,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3.候选人名单在综合考核前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四、受当前疫情影响,纸质版报考材料暂不寄送。现场确认、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及其他要求将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