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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级科学学位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5    点击数:

各系所: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2022级科学学位博士培养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强化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对象

2022级科学学位博士

二、开题报告的时间

2022级科学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完成。

三、开题报告的内容

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与论文选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论文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的重难点、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初步框架,研究的进度安排等;主要参考文献等。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正文部分不得少于5000字。

四、开题报告的组织

博士开题报告以学院QC小组(博士论文质量控制小组)为单位组织。

研究生撰写的开题报告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能参加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由系所集中统一组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由5名左右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应有正高职称或其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会前5天将开题报告送交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审核。

开题报告应在线下公开进行,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须向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有关保密要求进行。开题报告会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开题报告会的程序包括: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口头陈述;评议小组成员对开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评议小组做出开题报告的决议。

五、开题报告的决议

开题报告的决议由评议小组成员集体商议后做出,决议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开题报告“通过”者,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不通过”者,须重新准备开题报告,一般应间隔至少3个月,再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申请参加下一次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论文选题。确因实际研究需要对论文选题进行微调的,应经导师审核同意,并报研教办106备案。若论文选题变动较大,或者更换论文选题的,则须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六、开题报告的存档与管理

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以QC小组为单位在5月20日之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106郭老师处存档,同时研究生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学位管理—论文开题管理),联系电话:106郭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2120,电子邮箱:240453739@qq.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