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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0级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和政审表的通知
时间:2020-07-16    点击数:

1、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拟录取的所有2020级博士研究生及时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等材料。其中,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只需领取政审表。

2、领取方式:请在7月16日20点前网上填写调档函邮寄申请(https://www.wjx.cn/jq/85413211.aspx),学院将在收到邮寄地址后进行寄发。

3、政审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党委章;若单位没有党委则加盖公章或者人力资源部门章,但在政审表中须明确说明单位无党委)、档案的邮寄通讯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工办B145室王江海老师收。联系电话:027-68752622。

4、所有拟录取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表、档案,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外校应届生档案可在学生毕业后,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发,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但政审表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的非应届的博士新生须提交离职证明和工资转移单。

5、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请新生自己携带到校报到时交给学院,不要邮寄。湖北省内生源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基层党委开具,抬头为“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往单位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省外生源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组织或省(直辖市)、市级教育工作党委等开具,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工委”,去往单位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入学时,学生持此介绍信直接到学院办理组织关系转入,不需要到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去办)。本校生源学生党员,如果在原所在院(系)继续就读,无需开具介绍信,入学时重新编入新的党支部;如果到本校其他院(系)就读,需由校党委组织部开具校内互转介绍信。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交所考取的院(系)党委(党总支)。

6、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将户口关系迁入学校或保留在原地,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

7、住宿申请。请在收到录取通知后登录“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址http://hqbzb.whu.edu.cn/)查看住宿通知,按照要求申请住宿。切记勿忘,错过申请期限将无法安排集中住宿。登陆用户名是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

8、新生报到时,应将《武汉大学新进校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提交学院,该“调查表”可在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页“下载中心——计生表格”中下载。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办事程序详见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网页。网址http://hqbzb.whu.edu.cn。咨询电话:027-68779212。

9、有关招生信息请常上网查看。登录“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点击“人才培养”,单击“博士”查看。

10、联系电话:027-68752622(研工办),027-68753185(研教办)。

领表后注意事项:

(一)本校应届生

本院应届生将《政审表》表头基本信息填好后,交B145室的王江海老师。本校其他院系的应届生,将《政审表》表头基本信息填好后,找自己院系的辅导员老师填写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行政章),再由本人寄(送)给经济与管理学院B145室王江海老师。

(二)外校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主管分配的老师,由学生所在学校将考生档案寄到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B145室王江海老师收。

2、填好《政审表》表头基本信息后,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辅导员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行政章)后,寄(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B145室王江海老师。

(三)非应届考生

应尽快与本人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联系,将《调档函》、《政审表》交给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负责办理此事的同志,办理调档和政审手续。考生档案和政审表以及相关离职证明材料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B145室王江海老师。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