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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4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 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7]4号)及《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评选办法的通知》(武大研字[2017]2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2.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3.奖励标准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来自当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的境外高校的研究生新生,也可申请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拟奖励等级,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评选程序

1.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发布评选通知

2.符合条件的新生于9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据学生所在生源学校的学科(以本科毕业专业代码为准)评估排名和学习成绩的专业排名(前6或8个学期),初步确定奖学金推荐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负责审定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名单一次性发放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4.参评研究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受理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时间安排

1.9月30日前,请符合条件的新生将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B136余静静老师。电话68753847,Email:yujingjing@whu.edu.cn

2. 1018日,请申请人将相应奖学金等级所需的成绩和排名证明本科学校教务部部门盖公章,纸质版原件+复印件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B136余静静老师处,过时不候。

3.10月31日前,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确定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4.12月31日前,研究生院负责审定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名单一次性发放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24

文件类型: .xlsx 附件1-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xlsx (10.3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