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比亚迪奖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度比亚迪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
二、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明礼诚信、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学术期刊论文发表:博士生发表 2 篇及以上、硕士生发表 1 篇及以上高 水平学术论文(SCI、SSCI、EI、A&HCI、CSSCI 或者 ESI 高被引用论文、专业领域被认定的高水平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在校期间作为前两位顺位发明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发明专利,武汉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
(3)高水平科研成果: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4)国家级竞赛活动获奖: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性比赛或由比亚迪集团举办的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
我院可推荐1名硕士生参评,奖励标准:20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比亚迪奖学金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科研情况汇总(附件2)、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报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3)、证明材料(成绩单、论文、图书馆检索报告、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于9月30日下午4点前送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69-5),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474543665@qq.com,邮件主题请以“比亚迪奖学金申报+专业+博士/硕士+姓名”格式命名。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参评。
联系人:汤老师 027-68753186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