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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2年度)公益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2-05    点击数:


全员全体学生: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团省委、省希望办、省青基会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同举办“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2年度)公益活动。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我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2022年度)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提供学业、科研奖励扶持。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奖励对象

1)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申请人为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上学年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5)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同等额度同类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不予重复资助(已获批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影响申请)。

6)参与救灾、志愿服务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的在校生优先推荐。

7)重点支持乡村振兴人才、科研创新人才、技能创新拔尖人才、体育拔尖人才。曾受“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过的学生优先予以支持。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启动。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工作要求,通过各类渠道做好宣传工作,扩大信息覆盖面。

2.对象遴选。各单位应做好学生家庭情况摸底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如下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可注明用途);

3)学生成绩单(盖成绩专用章)和成绩排名证明(模板见附件3);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已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无需提供);

5)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或参加重点科技、重点工程、重大赛事、志愿服务和农村基层创新创业等项目证明材料。

3.推荐公示。各支部应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本院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原则上来自农村的受助学生推荐比例不低于70%,于202212712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本科:各年级公邮;研究生:whuems_zuzhibu@126.com,邮件主题为“团支部简称+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学院组织院内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本院公示3天后提交至校团委组织办公室。

4.审核确认。校团委将会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讨论,形成我校拟推荐名单,并在未来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省希望办、省青基会复核。

四、工作要求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认真做好申请学生的遴选工作,按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确保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资助。


联系人:伍林 李铭 冯梦珂

027-68752896 027-68752622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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