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基数的20%(各单位评选基数以“智慧研工”系统数据为准);研究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包含在优秀研究生的基数内)。
三、评选条件
(一)申请优秀研究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2021-2022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在满足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2021-2022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2021-2022学年度获得学术创新奖一等及以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中的任意一项;
3.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在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四、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在“智慧研工”系统的“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在11月23日(周三)下午17点前将申请表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各班班长处。
2.11月23日- 25日,各班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名额(班级人数的20%)组织班内评选,评选结果在班级内公示2天(11月26日-11月27日)无异议后,于11月28日(周一)上午10: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个人申请表、成绩单)交至各一级学科辅导员处。
3.有意申报优秀研究生标兵的研究生需向各一级学科研究生辅导员申请,并于11月28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优秀研究生标兵事迹材料(附件1)提交至各一级学科辅导员处。
4.学院结合学生提交的《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在“智慧研工”系统“荣誉称号审核”中进行审核。其中,研究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研究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1名。
5.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培养单位初评情况,审定优秀研究生名单,组织评定优秀研究生标兵,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学校统一发文表彰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优秀研究生标兵有奖励金10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有意申报的同学请认真准备申报材料,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二)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促进自身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今后“第二课堂”成绩单将作为优秀研究生评选的重要依据。(本次评选不做此要求)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