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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长江电力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0-12-28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和资助在校优秀学生奋发学习,近期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校捐资新设“长江电力奖学金”。根据《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奖(助)学金”捐赠协议书》《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现将2019-2020学年度长江电力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水利水电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测绘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勤于学习,科研能力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须至少有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或一项科研成果或在学科竞赛、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

4.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8000元/人

四、名额分配

经济与管理学院2人

五、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长江电力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经导师审批后,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于12月30日下午5点前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B143),申请表、汇总表、获奖感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syjs2020@163.com。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参评。

六、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获得时间须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

3.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①《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②《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③ 学生获奖感言,需以第一人称口吻叙述,对象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未尽事宜请联系:陈老师027-68753186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