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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组织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20-04-17    点击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组织评选2020届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全体毕业研究生

为表彰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启动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研究生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均达到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上述第(6)条条件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

1)自愿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4)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学申报,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班级审核通过后上报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三、评选程序

学院成立以分管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与部分学生代表为组员的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

  长:  方德斌          

   周立超                余静静    

王江海    王晨茜    黄艺林    陈嘉奇    刘如建

邓鑫山    段文璐          朱晶晶      

评选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复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毕业研究生人数四舍五入计算,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共45个。依据各班(支部)实际毕业人数的10%四舍五入计算,总名额将超过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因此采用各班(支部)实际毕业人数的10%向下取整的计算方式,共38个名额(各班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4)。7个未使用名额将用于满足评选条件中放宽条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满足评选条件基本条件

1.个人申请4月17日-4月19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皆可提交材料参加评选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3)并于4月19日下午5点前提交电子版至各班班长处。延期毕业研究生将申请表及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于4月19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延期毕业党支书处

2.民主评议4月20日-4月21日毕业年级各班支部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通知文件基础上根据本班支部实际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在班级支部内公示

3.学院复评(4月22日-4月23日)。毕业年级各班(支部)按分配名额(见附件4)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学,并将个人申请表、班级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含所有申请者,按班级(支部)民主评议顺序从高到低排序)以班级(支部)为单位,于4月22日下午5点前发给各专业辅导员;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召开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名单;

4.名单公示(4月23日-4月29日)。学院于4月23日-4月29日对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提交书面材料,发送至邮箱:whuemsyjs2020@163.com 

5.学校审定。4月30日学院将评选名单上报学校,学校审定后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满足评选条件放宽条件

1.个人申请4月17日-4月19日满足评选条件放宽条件的毕业生学生请于4月19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huemsyjs2020@163.com(邮件标题“姓名-年级-专业-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

2.民主评议(4月21日)。毕业年级各班(支部)按要求推荐评议代表,原则上每班(支部)不少于3人,共同组成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民主评议小组。该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需在小组内公示;

3.学院复评(4月23日)。民主评议小组按分配名额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学,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小组召开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名单;

4.名单公示(4月23日-4月29日)。学院于4月23日-4月29日对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提交书面材料,发送至邮箱:whuemsyjs2020@163.com 

6.学校审定。4月30日学院将评选名单上报学校,学校审定后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1.武汉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2.武汉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3.武汉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事迹材料说明

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