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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时间:2013-10-18    点击数:

全体研究生:

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1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设奖单位及捐赠人意愿,评选范围包括在籍2011级博士研究生、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及2013级硕博连读生(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1、蓝月亮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人,全院3个名额。

2、三星奖学金,奖励标准:6000/人,全校3个名额,只限硕士生参评。

3、董辅经济科学奖学金,奖励标准: 3000/人,全院20个名额。

4、远东宏信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0/人,全院10个名额。

5、中英人寿未来之星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人,全院6个名额。

三、评选条件

1、凡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具备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2、申请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2年9月12013年8月31),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必须排名第一,或其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3)在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四、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报,依据个人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等情况,如实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成果原件,导师签名确认后提交至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学院B145办公室),同时将《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76915089@qq.com.申报截止时间:20131021中午12点。

2、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初步评审、综合排序,确定拟推荐获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院向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公示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专项奖获奖名单。

五、相关要求

1、研究生个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2凡本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应申请各项专项奖学金;

3、同一学年度已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但只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励金;

4、同一学年度,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学校专项奖学金;

5、专项奖学金有评审管理办法的,按照评审管理办法规定评审。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3年10月17

附件: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文件类型: .doc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33.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