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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实施办法(修订)
时间:2013-10-15    点击数:

本科生专业选择是适应学校大类招收本科生政策和学生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的需要而进行的一项工作。为了做好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本科生按大类招生的政策体现了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以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具有“创造、创新、创业”精神的复合型高级经济和管理人才为具体目标的宗旨。按照“打通”培养和“分段”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学生进校后前两年,以通识教育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习为主,学院开设统一的专业基础课(学科平台课程),以为学生更好地学习专业课程和未来的发展奠定宽广而坚实的基础。对于按经济与管理大类招收的本科生,在第一学期新生教育和军训期间,学院统一组织专业宣讲会,在此基础上,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专长及个人发展目标等选择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三个学科大类中的一个学科类别开始本科阶段前两年的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学习;在第四学期,对所在学科大类各专业具有一定程度了解的基础上,学生再选择具体的专业(方向)继续后两年专业课的学习。对于按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招收的本科生,在第四学期,学生对经济学科与管理学科各专业具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依据自己的专长、职业发展目标及社会需要等,选择具体的专业继续后两年专业课的学习。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本科生的专业选择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总的指导原则。
(二)学生自愿与专业规模适度平衡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提出学科大类和专业选择申请;学院各系依据优化本科生培养质量的原则,提出各专业可容纳学生的适度规模区间;学院根据总体办学需要适当平衡各学科大类和可选专业学生人数。
(三)慎重选择与合理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应该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专长及发展目标等,慎重选择;学院和各系组织专业选择宣讲会,解答学生在专业选择中的疑问和困惑,给学生专业选择提供指导。
三、专业选择的范围
(一)按经济与管理大类招收的本科生
1、第一次(学科大类)选择按经济与管理类招收的本科生在第一学期军训期间,可选择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三个学科大类中的一个学科类别开始本科阶段的学习。同时,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学院将在新生中选拔组建中法金融学试验班、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试验班、会计学ACCA 教改试验班。选择进入中法金融学试验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试验班的学生只能选择经济学类,选择进入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会计学ACCA 教改试验班的学生只能选择工商管理类。
2、第二次(专业)选择在第四学期专业选择时,学生只能选择其所在学科大类的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的学生在第四学期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方向(试验班)。经济学类的专业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保险学专业、财政学专业;工商管理类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专业和物业管理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包括数理经济试验班(经济学专业)、数理金融试验班(金融学专业)。已进入中法金融学试验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试验班的学生只能选择金融学专业,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的学生只能选择工商管理专业,会计学ACCA 教改试验班的学生只能选择会计学专业。如果退出以上试验班,原属中法金融学试验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试验班的学生只能在经济学类专业中进行选择;原属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会计学ACCA 教改试验班的学生只能在工商管理类专业中进行选择。
(二)按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招收的本科生在完成前两年的学习后,按三个学科大类招收的本科生专业选择的范围与上述按经济与管理大类招收的本科生第二次(专业)选择时的选择范围相同。同时,对已经进入中法金融学试验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试验班、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会计学ACCA 教改试验班的学生的专业选择要求同上。
四、专业选择的组织专业选择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各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系主任、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及相应年级的学生辅导员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按经济与管理大类招收的本科生
1、第一次(学科大类)选择:选择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习,时间安排在第一学期新生进校后的新生教育和军训期间,具体程序如下:
(1)指导阶段。学院统一组织宣讲会,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对学校、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学院本科生课程设置情况、学校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以及选课的相关程序步骤等进行介绍;各系分管本科教学的系主任(副系主任)或者专业骨干教师就各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特色和就业情况等进行介绍,对学生的学科大类选择给予指导。
(2)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学科大类选择审批表(大一学生适用)》,提出学科大类选择的申请,提交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提交申请后,不得再更改。
(3)学院审批。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学院将依据学科平衡发展的原则,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大类的学生规模人数。在学生申报志愿数超过某大类学生人数规模上限的情况下,按学生高考成绩在当年本省的相对位置占比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合理调剂学生的学科大类选择申请。
(4)公布结果。学生学科大类选择审批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将在学院主页公布审批结果。学院将同步完成中法金融学试验班、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试验班、会计学ACCA 教改试验班的选拔和组建工作(具体选拔事宜以当年学院通知为准)。
2、第二次(专业)选择:学生在修完部分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前提下进行具体专业的选择,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末。已进入中法金融学试验班、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试验班、会计学ACCA 教改试验班的学生只能选择试验班(国际班)所对应的专业。专业选择的程序如下:
(1)专业选择指导阶段。专业推介会采取学院统一组织和各系自行安排相结合的形式。各系负责对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特色、就业情况等进行介绍,合理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2)划定各专业可容纳学生的适度规模区间。在综合考虑学生规模与培养质量平衡的基础上,各系上报各专业可容纳学生的适度规模区间;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小组审核并确定各专业可容纳的学生规模数。
(3)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方向)选择审批表(大二学生适用)》,提出专业选择申请,提交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按照优先顺序可选择三个专业,提交申请后,不得再更改申请。
(4)学院审批。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小组对学生专业选择申请进行审批,在各专业接收学生规模区间内,按学生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满足;如果学生申请总数超过专业规模上限,则依据学生课程学习成绩(GPA)排名分配,实现各专业学生的合理调剂。
(5)通知阶段。完成以上各阶段的工作,学生专业选择审批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报送学校教务部审批。待教务部审批后,由学院通知学生审批结果。
(二)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招收的本科生在第四学期末,学生在修完部分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前提下进行专业选择;已进入中法金融学试验班、中法工商管理试验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试验班、会计学ACCA 教改试验班的学生只能选择试验班(国际班)所对应的专业,专业选择的程序与按经济与管理大类招收的本科生第二次(专业)选择的程序相同。
六、其它
(一)本办法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学科大类选择审批表(大一学生适用)
附件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方向)选择审批表(大二学生适用)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