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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通知
时间:2023-04-17    点击数:

全院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7号)、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23﹞5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校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同时择优推荐至省级参评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学院的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学院推荐数量

申报范围为全院教师,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的不再重复申报。学院推荐数不超过1门

学校将组织评审,遴选出10门为校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同时从校级课程中择优推荐参与国家级和省级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审。

二、 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7.入选省级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1),相关支撑材料请附在申报书之后一并制成一份电子版。

2.请申报教师于4月25前将申报书(含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321105@qq.com。

联系人:郭贤星;电话:68753841;学院联系人:兰草;电话:68754565。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