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教学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选派本科生2023年秋季赴中国政法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3-04-17  阅读: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选派本科生2023年秋季赴中国政法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我院将选派学生于2023年秋季赴中国政法大学交流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校

中国政法大学

二、拟选派人数

4名

三、学习时间

学习时间一学期,2023年9月—2024年2月。

四、报名材料

1.下载并填写《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交流学习申请表》和《中国政法大学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

2.准备电子照片及纸质照片:电子照片(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和同版纸质一寸照片三张。

五、选拔录取

1.在校的2021、2022级本科生可登录中国政法大学(https://www.cupl.edu.cn)网页,了解对方学校本科生学习信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

2.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将推荐名单在院网上公示后报学校本科生院。

3.学校选拔出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学生推荐给交换学校。

六、成绩管理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尽可能在派往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学校认可学生交流学习期间所修的全部课程学分和成绩,并进行学分转换,课程学分认定依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管理办法》(武大本函[2021]219号)执行。

七、相关费用

1.中国政法大学免收我校交换生的学费,我校所派出交换生应按照《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向我校正常交纳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费。

2.交换生的住宿费交付对方学校,我校可免收学生在交换期间的住宿费,但学生应在离校前到我校后勤保障部办理退宿手续;不办退宿手续者,需向我校正常交纳住宿费。

3.交换学习期间的往返旅费、生活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5月6日上午11时前,将交流学习申请表、报名登记表、电子照片、纸质照片,一起交至学院A105办公室兰老师处,联系电话:027-6875456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