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教学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大学英诺大学生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4  阅读:

全院本科生:

为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实践,培养科学精神,激发创新思维,产出高水平创新成果,根据《武汉大学英诺大学生创新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现启动2023年英诺大学生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英诺大学生创新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共15项左右,奖励金额分别为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各等级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成果的质量设定。

二、申报内容与条件

(一)申报成果要求

申报成果应能充分体现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能力,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咨询报告、社会实践成果等。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各类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学科竞赛成果:参加学校立项或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且获得国家级最高奖项的成果。

2.学术论文:在高水平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3.发明专利:已获授权。

4.软件著作权: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

5.学术专著:学校认定的主要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且申报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

6.咨询报告:撰写并提交国家部委、省委办公厅,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明确批示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咨询报告。

7.社会实践成果:参加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社会实践,且获国家级奖项的成果。

(二)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为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申报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申报人为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多人参与完成的成果,申报人必须征得其他成员的同意。

三、评选程序

1.申报(2023年11月24-3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英诺大学生创新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成果支撑材料。各类型成果的支撑材料具体要求为:“学科竞赛成果”、“社会实践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和获奖证书;“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的封面、正文、封底及检索报告;“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需提供证书,“软件著作”必须有应用证明;“学术专著”需提供著作封面、封底扫描件,著作原件;咨询报告需提供有批示的报告正文。

2.学院推荐(2023年12月1-14日)。申报人所在学院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排序、推荐;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本科生院。遵循宁缺毋滥的推荐原则,每个学院可推荐0-2项成果。

3.学校评选(2023年12月下旬)。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答辩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学校表彰。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基金管理及财务相关规定办理成果奖金发放手续,并为获奖成果颁发“武汉大学英诺创新成果奖”证书。

四、申报材料提交

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成果申报表(附件2)、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416939779@qq.com,文件名“姓名-英诺大学生创新成果奖推荐”,纸质材料请交至经管院101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8754565。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