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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点击数:

全院教师:

教育部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详情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附件1),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申报与管理流程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的项目,实施项目制管理,包括五个阶段,分别为“企业制定项目指南”,“教育部审核、发布项目指南”、“申报与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结题验收”等阶段。2021年度各阶段实施滚动、动态管理。

(一)企业制定项目指南。企业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简称“项目平台”)提交项目指南。2021年7月20日前,企业均可申报。

(二)教育部审核、发布项目指南。教育部对企业提交的项目指南每月进行一次审核。每月上旬,教育部在项目平台上面向高校发布审核通过的项目指南。

(三)申报与立项。

1.申报。教育部发布项目指南后,申报人即可在项目平台进行项目申请,网址:http://cxhz.hep.com.cn/。请申报人注意各个子项目的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申报有关说明及操作指南见附件2、3。申报书提交后,请及时在平台上关注学校和企业的审核进度。

申报书申请本科生院公章流程:提交纸质申报书1份,申报书的审核意见栏,学院应签署明确意见,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签署协议。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应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协议书申请武汉大学公章流程:提交《武汉大学公章使用申请审核单》(附件4)3份、纸质协议书若干份。申请单上应有详细的项目信息、教学院长签字、学院公章等。

3.立项。经企业审核、教育部核定,教育部公布立项名单。教育部将于7月和10月左右分两次集中公布。

(四)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协议约定,组织好项目实施,学院应给予必要的支持,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经费到账后,申请经费入账请填写经费申领及开具发票信息表(附件5)。本科生院分批进行办理。

(五)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任务后,应及时提出结题申请。结题申请报告(附件6)等结项材料须经学院、本科生院审批后,再提交给合作企业验收。教育部将适时公布通过结题验收的名单。

二、校内联系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A107李红香,电话:027-68756601,邮箱:51457072@qq.com;本科生院南209室刘馨井雨,电话:027-68755986。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