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教学运行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我院教学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定于4月18日至4月24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检查教师遵守教学基本工作规范、课堂教学状态、实验教学情况、教学计划的执行效果与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2.学风状况: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学习纪律、学习效果等。
3.教学管理: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开展、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助教工作等情况。
4.专项听课:检查《武汉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规定》执行情况,听课信息反馈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院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1.根据检查内容,各系(所)应采取课堂考勤、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自查。
2.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组、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和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课堂教学及学生考勤进行抽查。
3.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结合本科试卷清查情况,联系相关系(专业)及授课教师整改。
三、具体要求
1.各系(所)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将检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学院领导干部、督导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辅导员等要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听课制度,深入课堂听课。本年度内根据教育部审核评估工作的进展和指标体系,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本学期听课至少5次;学院其他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3次;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和本科生辅导员每学期听课至少3次;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次。
3.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学习纪律及效果等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4.学院将于4月22日12:30 在学院议室A321组织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详见附件1)。
5.学院各系及相关办公室要根据以上要求认真组织本次教学检查,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在4月18日至24日之间完成课堂巡视、听课工作,填写《武汉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记录表》(详见附件2),并于4月28日前将听课记录表和其他相关情况反馈至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A107),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68752884。听课表扫描后可以图片或PDF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72780767@qq.com。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