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武大经管函〔2019〕49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申请转入和要求转出的本科生均应符合上述文件中有关规定。
二、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和院内申请转专业(非转出院外)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在原专业学习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三)申请转入经济学基地班和金融工程专业的学生,高考数学成绩≥生源地数学满分的85%,且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3.5;申请转入我院各学科大类的学生,高考数学成绩≥生源地数学满分的80%,且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3.2;
(四)申请转入金融工程专业的学生,高考必须是理科考生,但对于来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未区分文理科的学生不作此要求;
(五)必须服从我院关于学生宿舍调整的整体安排。
三、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纸质版资料:
(一)从我院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不得改变格式和加页),审批表上写明申请转入的专业(经济学基地班、金融工程)或学科大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院(系)意见一栏不需签字盖章,学院对照学校转专业系统进行审核;
(二)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原始成绩通知单和复印件一份;
(三)2018年、2019年各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2019级学生只提供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
各项材料均提交至我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经济与管理学院大楼A109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68756177)。
四、本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收转入: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有转年级记录或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五)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六)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五、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为保证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院接收其他学院转入学生人数以我院当年核定招生人数(港澳台生以实际报到注册人数为准)为基数,本科一年级阶段为各专业当年核定招生人数(按学科大类专业招生的为当年核定大类招生人数)的10%,本科二年级阶段不超过当年核定招生人数的5%。
六、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情况下,学院将组织综合考试(含笔试、面试),并按照高考数学成绩(10%)、学生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GPA(40%)、综合考试笔试成绩(25%)和综合考试面试成绩(25%)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选拔。
七、为保持适度教学规模、保证教学培养质量,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试验班不接收转入申请。
八、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于2020年2月17日—2月18日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并于2月18日17点前提供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各项纸质版材料。学院将于2020年2月20日—2月25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试。凡要求从我院转出的学生必须于2020年2月18日前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
九、所有转专业学生只能转入同一年级。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试验班)和学科大类的学生(含院内申请转专业),在提交转专业申请时必须明确选择转入的学科大类和专业(试验班),不接受调剂。申请学生一旦批准转入,我院将不再接受其在院内二次转专业的申请。
十、转入经济学基地班的学生,不享受通过高考招生进入或进校后学院选拔进入该班学生的推免政策。
十一、学院将于2020年2月19日前对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做出决定;将于2020年2月25日前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做出决定。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