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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辅修成绩盖章的通知
时间:2009-10-28  阅读:

凡修我院双学位学生的成绩单盖章,请到原所在院系打印,并加盖本院系的成绩章之后,再到经济与管理学院盖章。

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下午

办理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A104室。

其他时间不予办理,请予配合。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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