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和相关职能机构:
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推免生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条例开展。
二、2013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中将作标注,以示区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三、推免生工作要求、程序及时间安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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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所有推免到武汉大学的学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5.所有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推免到本院各硕士招生专业的学生由各系组织,应按研究生院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做好复试工作。复试内容按接收推免生管理办法要求确定。
6.
7.
8.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向省研招办报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审批,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9. 推免生必须于
10.学院鼓励跨专业推荐和接收推免生,鼓励向考生生源少的专业推荐推免生。
11. 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12.各系要积极引导、协助学生与校外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落实学院分配的校内外名额,从全局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整体组织工作。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相关鼓励政策见有关文件,咨询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推荐。
五、学校相关研究院(所、中心)、“硕师计划”的推免工作按有关单位的规定申请和推荐。
希望各系坚持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附:学院接受推免生的专业学位专业:
1、会计硕士;
2、金融硕士;
3、国际商务硕士;
4、资产评估硕士
5、保险硕士;
6、审计硕士;
7、物流工程硕士;
8、税务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