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我国2004-2015年非金融上市公司为样本,从投资组合角度检验监督型基金对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监督型基金与上市公司盈余质量正相关,在考虑监督型基金持股内生性后结论仍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当上市公司为非国有公司、宏观经济发展平缓时,监督型基金对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正向作用更明显。上述结果表明,在中国经济体制下,基金机构投资者可以作为市场上的监督力量,提高公司盈余质量,帮助解决公司治理问题。
【关键词】监督型基金; 盈余质量; 产权性质; 经济环境;
该文发表于《南开管理评论》2018年01期,该期刊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奖励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