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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月亮珞珈会计论坛第28期
时间:2017-09-21  阅读:

  主题:司法改革能促进企业环境治理吗?——一项基于环境法庭设立的准自然实验

  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30-11:00

  地点: B129

  主讲人:张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MPAcc中心和财务会计研究所

  主讲人简介:张琦,1978年1月生,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文澜特聘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财政部“部省”共建研究机构)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PPP中心专家库专家。财政部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湖北省跨世纪高层人才工程(第二层次),湖北省社科界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截至目前为止,张琦教授在《Public Money and Management》(SSCI)、《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会计研究》、《审计研究》、《财政研究》等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政府会计研究成果20余篇;共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2009年,2011年,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财政部政府会计研究项目多项。

  摘要:本文引入各地区设立环境法庭这一自然实验,利用双重差分法,考察辖区内企业在环境违法预期成本提高的情况下,是否会增加环保投资,并进一步从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角度考察其内在传导机制。研究发现:(1)环境法庭的设立能够显著提升当地重污染企业的环保投资规模,且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是其中可能的作用路径;(2)在初始法治化水平较差的地区(即改革前地方司法公正程度较低、司法透明度较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设立环境法庭对企业环保投资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3)环境法庭的设立也能够为当地的环境质量带来积极的改善作用,并推动该地区更早地跨过EKC曲线的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