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贯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客观反映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促进教师持续改进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将于2025年3月24日起组织全体本科生进行 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安排
本学期评教时间为第 6 周—第 17 周(2025年3月24日—2025年6月13日),评价系统将在 3月24日 8:00 启用,2025年6月13日 22:00 关闭。
二、评教组织与方法
各学院需积极督促学生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管理员可随时查看本学院评价进度,教师可随时查看学生评教意见,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三、评教结果的运用和评教要求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以及各类评优评先的参考。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近三年评价结果在单位排名情况也将作为参考依据。
全体师生要正确认识并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工作,广泛宣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的重要意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确保学生全员独立参评,提高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使用价值。
附件: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教师操作指南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