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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5-01-14  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学院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资格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3)了解转入学院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或专业特长;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入:

(1)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2)戏剧影视文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等单列专业的学生,其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录取最低分者的;

(3)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4)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

(5)与学院签订不能转学院协议的;

(6)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7)其他根据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3.凡符合学校有关转学院的规定,要求转出我院的学生,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二、组织流程

1.转学院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的本科生转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各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系主任、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办公室设在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纪委对转学院工作全程监督。

2.转学院申请及审批流程,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上完成。

3.工作程序:

(1)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转学院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并在教务系统完成接受转学院条件设置;

(2)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转学院申请;

(3)学院在教务系统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出申请;

(4)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申请转入的学生名单,组织学生考核,并确定、公示转入学生名单;

(5)学院在教务系统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及工作相关情况报告提交学校;

(6)学校审批并公布获准转学院学生名单;

(7)学院指导学生办理转学院相关手续。

三、转学院时间与考核方式

转学院时间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时间段以学校通知为准。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转学院考核方式为综合考试(含笔试、面试),笔试主要考察数学、英语等,面试主要考察经济、管理知识及综合能力。

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拟接收人数时,学部内申请转入的学生原则上全部接收;跨学部申请转入的学生,综合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须达到总分分值的60%。

报名人数大于拟接收人数时,申请转入的学生,综合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须达到总分分值的60%,学院在学校审定的规模范围内,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拔。

四、注意事项

1.学生不得申请跨年级转学院。

2.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服从学院关于学生宿舍的调整和安排。

3.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