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所)办: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学校教学运行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我院教学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学校《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学院定于11月3日至11月9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检查教师遵守教学基本工作规范、课堂教学状态、实验教学情况、教学计划的执行效果与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2.学风状况: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学习纪律、学习效果等。
3.教学管理: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开展、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助教工作等情况。
4.专项听课:检查《武汉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规定》执行情况,学院会对上一学年学生评教排名靠后的教师安排专项听课。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院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1.根据检查内容,各系(所)应采取课堂考勤、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自查。
2.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组、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和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课堂教学及学生考勤进行抽查。
3.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结合本科试卷清查情况,联系相关系(专业)及授课教师整改。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教学检查期间,正值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为期两天的入校评估。各系(所)办要高度重视,加强课堂管理,规范教风学风,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学校期中教学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学院领导干部、督导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辅导员等要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听课制度,深入课堂听课。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本学期听课至少4次;学院其他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2次;教学督导、各系分管本科教学副主任每学期听课至少4次;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和本科生辅导员每学期听课至少6次;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次。
3.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和本科生工作办公室要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学习纪律及效果等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4.学院各系(所)办要根据以上要求认真组织本次教学检查,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其他事项
学院各系(所)办在11月3日至11月15日之间完成课堂巡视、听课工作,学校已开通干部教师网上听课评价系统,可登录https://ugsqt.whu.edu.cn/zlzxlist或“智慧珞珈”APP ,点击“干部教师听课”,在线填写并提交听课记录表。教师可在电脑端查看具体评价信息(匿名)并确认查阅,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也可以填写纸质版表格(附件2)。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