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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4  阅读:

全院各系、所、办:

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做好节点监督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院师生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各支部、系所办要及时排查处置作风领域风险隐患,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要求传导到每一名师生、每一项工作中去,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二、严明纪律规矩、弘扬新风正气。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及时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全院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得违规接受校友、学生家长、私营企业主宴请,坚决守住廉洁自律底线;要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享乐奢靡之风,不得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三、各系所办要深入排查本部门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纠治思想懈怠、责任不落实、检查走形式等问题,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学院纪委将继续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于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